上诉人(一审被告)清镇市新店镇人民政府,住所地贵州省清镇市新店镇鸭池河。法定代表人张某,镇长。委托代理人杨波,贵州浩辩律师事务所律师,执业证号:152012******62。委托代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。祖文华律师代理被告,代理权限,特别授权。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I、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28091.4元;2.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事实和理... 查看详情 >>
本案祖文华律师代理原告(反诉被告),代理权限:特别代理.原告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,依法确认原、被告双方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已解除,并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付购房定金30000元... 查看详情 >>
被告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,本院依法予以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,原告依法可以向被告申请国家赔偿。本案祖文华律师代理原告。原告诉被告镇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赔偿一案,本院于2021... 查看详情 >>
本案祖文华律师代理,被上诉人(即原审被上诉人)。离婚前约定,婚生子女由被上诉人监护,双方共同抚养,现在上诉人请求变更监护权,法院以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,认为... 查看详情 >>